食品良好衛生規範(GHP)

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The Regulations on Good Hygiene Practice for Food,簡稱:GHP)是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8 條第 4 項規定所定,以89年9月7日發布之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」為架構,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方式分條書寫。為食品業者確保其產品之衛生安全及品質所應符合之最基本軟、硬體要求。

該準則為所有食品業者應符合之強制性規定,故凡從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製造、加工、調配、包裝、運送、貯存、販賣、輸入、輸出或從事食品器具、食品容器或包裝、食品用洗潔劑之製造、加工、輸入、輸出或販賣之業者,均應符合本準則之規定。

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T GHP主要規範要求:
  • 衛生管理作業標準。
  • 製程及品質管制標準。
  • 倉儲管制標準。
  • 運輸管制標準。
  • 檢驗與測量管制標準。
  • 客訴管制標準。
  • 成品回收管制標準。
  • 文件管制標準。
  • 教育訓練標準。